昨天在博客上看到留言,说是大嘴宋祖德先生要起诉我,我以为是网友们开玩笑的,全然没有在意。不料今天信报娱乐版的头条《宋祖德状告“丑男人”作者》:“我可以原谅晏菲,但我代言产品的厂家不会原谅她”的标题却跃然纸上触目惊心,这就不由我不信了。http://music.yule.sohu.com/20060613/n243709104.shtml,《北京娱乐信报》6月12日)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,稀里糊涂莫名其妙的成为被告,这是我始料未及的。套用最近时髦的网络语言来说,真是“我比‘窦唯’还冤啊!”
了解了一些这一事件的经过后,我不由得对“仰慕”已久的宋祖德先生失望之极,他老人家居然可以轻易相信《丑男关——我爱宋祖德》是我晏菲“作词作曲”的,居然可以不经任何的调查研究不问皂白青红的就扬言要起诉我,在此,我对宋祖德先生偏听偏信的智慧和法律意识的极大缺乏,再一次表示出深深的失望。在此,我也要郑重的声明如下:
一、 由安华、李晓红和晏菲作词、小昔米等人作曲的《美人关》《貂婵》《昭君》《西施》《贵妃》等5首歌曲,除词曲作者有署名权外,其它一切权利都归晏菲(北京)文化传播公司所有。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发行、翻唱、歪唱这5首歌曲。否则,法律后果自负。
二、 现在网络上流传的《丑男关》、《我爱宋祖德》、《我爱陈凯歌》、《我爱冯小刚》、《我爱郭德纲》的词曲作者绝非本人。请别有用心的人也好,我热心的歌迷也好,立即停止这种侵权行为。
三、 请这几首歪唱歌曲的始作俑者张一一先生,在三日内对这一事件的经过进行书面的澄清。
四、 请扬言要告我的、对我的名誉已业已构成极大损害的宋祖德先生,在全国至少三家一类媒体上公开道歉,否则,我将委托律师追究其相关的法律责任。
晏菲
2006年6月12日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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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:53 | 最后修改于 2006-06-13 12:5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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